3.6 簡歷
簡歷一般作為選擇性提供的材料。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到的信息可以在此處補充。申請人可以提到自己學過的課程,做過的項目,工作經驗,發表的作品,課外活動和其他的成就。不過,申請人不能指望委員們把簡歷中的所有細節都讀到。申請人想讓委員會重視的信息早該在其他的材料中提到了。一般來說,如果學校的申請表格中沒有給某項信息提供位置,那么這項信息也就沒什么作用。簡歷就屬于這一類。也許有些學校要求一定要提交簡歷,但是就算是這些學校,我也不建議申請人把重要信息只放在簡歷里,并指望著委員來讀。
關于做過的項目或是發表的文章應該在個人陳述里提到,而和申請人一起做項目的推薦人也會在推薦信中提到此事。如果申請人在實習時有所成就,也應該要一封負責人的推薦信。如果聲請人在學術學術活動中獲獎,也應該在個人陳述或推薦信里提到。總而言之,簡歷應該用來作為拾遺補缺的材料,要是把重要信息放在這里很可能會被忽略。
3.7 其他影響決定的因素
假設一個申請人的GRE和托福非常高,績點也非常出眾,個人陳述也寫得很好,他就絕對會被麻省理工或是斯坦福這樣的學校錄取嗎?也不一定。根據上面提到的,推薦信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不過,還是有一些其他的因素能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或是至少有所影響。
3.7.1本科學校
不同的本科學校起到的作用也不同,不過無論如何晦會起到一些作用。委員會對聽說過的學校更加的友好。委員會了解大多數的美國大學的名望,但是國外的大學了解的就少了。例如除了印度理工,然們一般不認識其他的印度學校。研究生院一般有一份世界各地優秀大學的名單。不過這份名單向來很少更新,上面的內容也不算多。所以委員們有時得靠網上搜索,通過閱覽申請人學校的網頁來了解這所學校。
很少有哪個研究生院會把本科學校當做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不過如果當委員們很難做決定時,這一因素就會被考慮進來了。
(譯者注:非211請放心申,非211背景的成功案例多的是)
3.7.2 科研
科研大概是這一部分里最重要的補充條件了。由于申請人普遍擁有高GRE和GPA,這些條件本身已經很難讓他們拉開檔次了。這時申請人的科研背景就成了關鍵因素。科研能力可以在申請人做過的項目或是參加過的實習中體現(應該在個人陳述或是簡歷中提到),或是通過發表的論文來展示。科研在碩士申請中的作用不像在博士申請中那么重要。但科研能力完全可以讓申請人從大批候選者中脫穎而出。在填寫申請表時,學校一般會要求填寫發表過的論文名單。申請人最后在個人陳述中也提到自己的論文和項目。同樣的,對于實習項目,除了在簡歷中提到,最好也在個人陳述中體現。要是能拿到相關的推薦信就更好了。
如果有一篇論文,無論是在哪里發的都會有所幫助。不過一般學術會議和刊物都分為幾檔,能在高影響力的平臺上發表是最好的。能有一份專業相關的論文顯然能夠證明自己的科研能力。實習和科研項目(尤其是畢業設計)如果是以研究為導向,而非操作性工作,也會有幫助。
如果這些論文和研究項目能和某位委員的研究項目相關的話,顯然會讓他對你感興趣。如果申請人的科研經歷真的值得稱道的話,某一位委員可以直接影響委員會中其他人的決定。所以理想的候選人應該不止在學術上優秀(如高GPA,GRE),還要有研究潛力。即使其他方面較差,強大的科研背景也能有助于扳回劣勢。
3.7.3 工作經歷
這里提到的工作經歷指的是在本科畢業之后的全職工作(不包括兼職工作或實習)。和某些美國學校的MBA項目要求不同,工作經驗不是必要的申請條件。實際上,工作經歷甚至不一定能為申請人提高錄取的可能。因此,應屆畢業生和有工作經驗的申請人是同樣有資格申請的。
工作經驗對錄取的影響決定于申請人工作的職務,以及他的工作于申請項目的相關性。假設一個人申請了計算機科學的碩士,并希望研究人工智能相關內容,最好的情況(對申請最有利)應該是這個申請人在實驗室或某公司研發部門研究過相關項目(這種情況下指人工智能方面內容,例如機器人,圖像處理,語言處理,語音處理等)。
第二好的情況應該是申請人做過軟件或硬件工程師,研究軟件開發或硬件設計。這樣的工作盡管并不是以研究為導向,但依然和計算機科學相關,能夠讓申請人有相關的經驗。不過,如果是在制藥公司做銷售的工作,對申請幾乎就沒什么幫助了。所以說,工作經歷和申請項目的相關性決定了它是否能對申請起到幫助。
如果已經確定工作經歷與項目是相關的,工作的公司不同也會產生不同影響。有名的公司顯然影響更好(如微軟,谷歌,蘋果,甲骨文等)。如果有條件可以找公司經理,而不是學校老師來提供推薦信。這樣本科學校較差或是成績較差的學生就可以彌補劣勢。
四、綜合評定
由于錄取過程會被分成多步,每一步都會與其他步驟相互影響。每個潛在的候選人(通過初次篩選后)都會有多個委員審查他的材料。每個人都會打出一個分值。不過不同的參考因素沒有一個確定的權重,所以他們與最終的分數也不是線性相關的。委員會一般都有一個固定的分制(5分或10分),每個分數都對應一個對申請人的評價,每個人給出的分數都是基于他對申請人所有材料的判斷。決定申請人命運的最終的分數會取每個人給出的分數的平均值。
由于很難在一開始就給申請人一個準確的分數,委員們經常會在他們瀏覽過所有的申請人之后再給每個人打分。盡管他們這樣認真的進行計量,由于委員個人判斷方式的差異,還是有可能出現同一份申請受到截然相反的評價的情況。這樣的分歧會由委員間的討論和辯論來解決。在這樣的討論中,如果某位委員能夠給出有力的理由,有些由于評分較低,即將被拒錄的申請人也有可能被挽救。最終的選錄過程就是這么的耗時和復雜。不過能夠錄取到優秀的學生對研究生院來說是相當重要的,所以委員們也不會有所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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