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申請都在強調的GPA如何計算和轉換?
相信對于留學申請美國的學生、家長和申請指導來說,Grade Point Average即所謂的學生平均績點(GPA)并不陌生,不過很多時候會被簡單地解讀為學生平時成績(成績單)的平均分,通常會被以為就是所有科目分數相加除以科目數,這樣就得出了GPA,其實并不是如此。
這其中有幾個問題需要弄清楚:
GPA的通常算法:
在美國的教育評分體系里,一般學校除了要給學生學科成績(可能是4分制,可能是字母評價,也可能是百分制或其他),在成績單上還會有Credits(學分),學分往往和學生在該科目的學時相關,學時長學分賦值較高,反之較低。
具體的算法,為了簡單明了,我先以4分制分數(且就是績點)舉例,先省去從其他體系向4分制轉換的麻煩,假設學科老師直接以4分制給分;比較常見的算法是:學生各科目分數乘以相應的學分,然后所有得數累加,再除以總的學分數。具體可以舉例說明:
假設某學生一共學習甲乙丙丁戊己庚七門學科,分數和學分如下:
| 學科 | 4分制分數/績點 | 學分 |
| 甲 | 4.0 | 2 |
| 乙 | 3.5 | 1 |
| 丙 | 3.0 | 2 |
| 丁 | 3.0 | 0.5 |
| 戊 | 2.5 | 1 |
| 己 | 3.5 | 2 |
| 庚 | 3.0 | 1 |
該學生的GPA計算方式為:
(4.0*2+3.5*1+3.0*2+3.0*0.5+2.5*1+3.5*2+3.0*1)/(2+1+2+0.5+1+2+1)
該學生的Overall GPA約為:3.32
之所以會引入學分,正如前文所說,每個學科的學時不同,有的學科可能一個星期學生需要有8小時上課時間,而有的學科可能一個星期只有2小時上課時間或更少,如果不管學時而把所有學科分數簡單累加,這是不科學也不合理的;可以說,引入了帶有學時意義的學分,其實就是兼顧了學生課堂時間和精力投入的不同,大學在挑選學生、看學生在具體學科的表現時也就更清楚,選擇也就更能結合自己大學的錄取標準來對應學生的學術表現。
不過,很多時候各個地區、國家的學校采用的并不是4分制來打分,可能有字母評價,可能有百分制,可能是7分制(如IB)等,那么這些體系之間如何轉換呢?其實沒有統一的、標準的答案,解釋權在執行的高中,解讀權在招人的大學,也就是說高中可以自行解釋和計算GPA,但是很多大學會按照自己的招生標準和對高中的理解來重新計算GPA,這也解釋了為什么也有很多高中并不會或不需要單獨提供GPA(前提是在提交給大學的學校說明school profile里有詳細清楚的課程難度和評價標準描述),比如IB課程采用7分制,有較為規范的統一標準,大學也有一般性理解,未見得一定需要高中自己提供一個4分制的GPA。
下面這張表是Princeton Review網站提供的常見的兩種評價體系和4分制的轉換,大家可以參照一下:
| 字母評價 | 4分制績點 | 百分制 |
|---|---|---|
| A+ | 4.0 | 97–100 |
| A | 4.0 | 94–96 |
| A- | 3.7 | 90–93 |
| B+ | 3.3 | 87–89 |
| B | 3.0 | 84–86 |
| B- | 2.7 | 80–83 |
| C+ | 2.3 | 77–79 |
| C | 2.0 | 74–76 |
| C- | 1.7 | 70–73 |
| D+ | 1.3 | 67–69 |
| D | 1.0 | 64–66 |
| D- | 0.7 | 60–63 |
| F | 0.0 | 0–59 |
(此表格信息引自:https://www.princetonreview.com/college-advice/gpa-college-admissions)
需要說明的是,不同的大學或者參考源對于這個轉換是各不相同的,這個只是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此外,許多時候我們還會聽到或被大學要求提供Weighted GPA和Unweighted GPA,即所謂的加權平均績點和未加權平均績點,這是怎么一回事?其實理論上來說,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未加權平均績點,為什么呢?因為一般情況下學分不會相同(因為學時和學科畢業要求不同),所以按照通常的GPA算法,必然是課時長的學科分數比重占得大一些,不過,我們平常所說的加權平均績點是忽略了這個基本因素的。
通常所說的加權平均績點是指,在很多高中,有一些學科被認為是最有難度和挑戰的學科,比如所謂的榮譽課程,大學先修課程,學術活動課程等高階課程,在學校采用統一評分體系的情況下,同樣是100分的滿分,該學科的85和另外普通學科的85就不可同日而語;按照上表來轉換,85可以落在績點3.0,但是高中可以主動給自己的這一類高階課程加權,高階課程的85直接換算為3.3或3.5,滿分100分直接加權為4.2或4.3或其他,這個都是高中可以自己根據實際情況自定的(同樣,需要在school profile里說明白),這樣計算下來的GPA就是所謂的加權平均績點,而沒有這樣操作的,就是未加權平均績點。之所以會有加權平均績點,其實也是為了凸顯某些學科的優勢,也是鼓勵學生挑戰課程難度(rigor)。
附:以下是比較常見的IB成績和美國4分制GPA的轉換:
| IB成績 | 4分制績點 |
| 7 | 4.0(若加權可為4.2)* |
| 6 | 4.0 |
| 5 | 3.0 |
| 4 | 2.0 |
| 3 | 1.0 |
| 2-0 | 0 |
*此處根據具體情況或有不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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