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留學的學生在申請語言學校時,材料內會包含一份申請書(包含履歷書,經費支付書,入學愿書等)。
這份申請書的內容除了留學理由書以外都會由我們來填寫。
所以在辦理材料時我們會把留學理由書當做一個單獨的材料來讓學生做。
所謂留學理由書其實是填寫在申請書內的履歷書上的一個小作文,遞交材料時會和所有材料一起提交給日本入國管理局。
也就是說“入管局”會看這份小作文,所以不要認為這個材料不重要哦。
那么這份需要由學生本人來寫的留學理由書的要求是什么,應該怎么來寫呢?
留學理由書的硬性要求是:學生本人根據自身情況寫的500字左右的中文作文。
首先學生可以先簡單介紹一下自己的學歷背景和經歷,什么時候開始學習日語的,是否有考取日語證書。
然后結合自身的學歷、所學專業或者是工作經歷,重點闡述為什么想去日本留學,日本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
將來想在日本學習哪些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最后表達自己的留學規劃,在語言學校畢業后想報考日本的哪所大學,專門學校、大學院。
另外想學習什么專業(想要升學的學校和專業也要在作文內體現出來的)。
學業完成后是打算繼續在日本就職還是回國發展。
文章的最后再表表決心(比如:會在語言學校就讀期間努力學習日語;不觸犯日本的法律;希望可以申請到在留資格認證證明書等)。
在開始寫之前也可以去網上查看一下別的同學寫的留學理由書,不過看完以后還是要自己寫哦,因為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如果在網上看到一篇照抄下來,很容易就會被發現。
這份留學理由書寫起來其實并不難,但在辦理學生的材料時,我發現有很多學生在寫這份小作文時都比較“隨意”,而且會拖到辦理材料階段的最后才開始寫,往往就會拉慢辦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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