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成績單是留學申請的重要材料之一,它反映了申請在學習上的實力與潛力。對學校篩選合適的學生非常重要。所以,成績單的相關要求,學生及家長必須了解清楚。
1、成績單涵蓋年限及科目
學生成績單應包括該生在大學期間全部課程成績。
(1)大四未畢業的申請學生
成績單開列大學前三年成績即可。(注意:部分學校需要大四結課后補全成績單)
(2) 已經畢業的申請學生
需開列出全部四年成績。
2、成績單的特殊要求
部分學校會要求成績單中有一些單項列表
(1)學院GPA排名、專業GPA排名
(2)專業課成績單列
國內大學一般由教務處或外事辦公室負責開具成績單。
如果是大四在校生開具成績單,部分高校要求簽署放棄保研資格的文件,故在保研和留學之間猶豫的學生。可能采取延后開具的策略,在保研程序完結后,如果保研失敗,再開具成績單,啟動申請留學的程序。(注意:保研和留學雙跨會導致學生在大四上這段時間非常緊張,提醒家長注意!)
1、大四在讀學生成績單打印:
(1)院系負責
中英文成績單由系里提供(成績檔案在系里),教學秘書打印、審核簽字送教務處。
(2)自己負責院系認可
教學秘書提供中文成績單復印件,學生自己對照中、英文課程名(各系均有)翻譯齊備。
在校園網教務處主頁文件文檔中,下載中英文成績表填入,學生仔細核對。
將打印好的中、英文成績單交系教學秘書處,教學秘書負責審核,簽字并送教務處。
學生在教務處規定時間內前來辦理登記、交款等公證手續。
2、已經畢業的學生:
學生去檔案館提檔(成績檔案已移交檔案館)。
檔案館負責翻譯、打印 、整理 。學生仔細校對,核對無誤后由檔案館專職人員將打印好的中、英文成績單審核、簽字并送教務處。
學生在教務處規定時間內前辦理登記、交款等公證手續。
成績單一般格式如下:
1、必須要中英文成績單原件和掃描件,部分學校有要求郵寄成績單原件的。
2、 成績單原件建議辦理10份,若教務處辦理成績單有限額,請詢問復印成績單教務處能否加蓋公章。
3、 掃描好電子版后,需使用學校信封密封并蓋夾縫章。
4、 出國留學成績單的形式與辦理方法因學校而異,但通常在成績單上顯示的項目有:
a. 學校名稱、性別、出生日期和申請人照片
b. 學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申請人照片;
c. 院系別、專業、學業年限、畢業后授予的學位;
d. 各學期所修課程、學分數(或學時數)及分數。
注意:無論是中文成績單還是英文成績單,無論是原件還是翻譯件,所有的成績單相關文件上都必須加蓋學校教務處紅印公章。
無論是哪一種文件,學校教務處蓋章之后就代表學校對此份文件的認可,國外大學會認可這份文件的有效性。
如果平均成績是以GPA的形式標注,就需要在成績單上附注GPA的算法,附上計算公式。計算方式最好以成績單列在同一頁面中,由學校教務處等蓋章確認。
注意:國內高校的GPA算法有很大差異,學生要了解清楚本校GPA算法。如果申請的學校規定了換算公式,請按要求換算。
成績單翻譯最好的方式是學校提供英語成績單。
如果學校不能提供英文成績單,這時就需要翻譯成績單。成績單的翻譯可以采用兩種方式:
1、專業翻譯公司翻譯
這些機構在翻譯之后,會在翻譯件上蓋上翻譯章,國外學校一般會認可翻譯件。注意:要確保能在翻譯件上加蓋翻譯章。
2、其他翻譯:
交由有相關資質的留學機構或者個人翻譯,(資質指專業英語八級以上或相當的英語資質)。這一類的翻譯需要翻譯者在翻譯件上簽字,并隨翻譯件一同提交翻譯者的資質證明,如英語專業八級證書復印件等。
注意:英文成績單如果需要單獨翻譯的話,就需要注意盡量保證翻譯的準確。必須要確保準確無誤的幾項是:學校名稱、學院名稱、專業名稱以及主要的專業課程名稱。這些項目的準確翻譯保證了成績單的有效性。
除了成績單之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還包括:在讀證明(或者叫做預畢業證明)、排名證明、畢業證明和學位證明。
1、在讀、畢業或學位證明
在讀證明有的學校可能不需要,一般建議都寄送一份,如果是已經畢業的學生,則是畢業證明和學位證明。有學校明確指出了需要這幾份材料,如果在申請之前沒有確認清楚這些,可能導致之后需要補寄材料。
在讀證明的開具方式可以向學校教務詢問,各校一般都有詳細的申請辦理流程。
2、排名證明
關于排名證明,建議排名前20%的同學可以開具,名校總體GPA偏低時一定要開具。這樣能起到一定的補充說明作用。
如果學校沒有固定的模板,可以自行撰寫之后找學校相關部門蓋章。
1、GPA會嚴重影響申請學校的選擇,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視。
2、嚴禁偽造成績單。國外學校對信用問題非常重視。一旦出現問題后果嚴重。
1、成績單公證
需出具相關文件: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或其他身份證明。
(2)申請人所在學校出具在校學習的成績單,并由學校或學校教務處蓋章。
(3)成績單系外文時,申請人應附有中文譯本,外文成績單應加蓋學校教務處印章等。
2、畢業證、獎學金證書公證
(1)畢業證書、獎學金標準翻譯放在校園網教務處主頁文檔服務中請下載填寫。
(2)本人持翻譯好的中、英文對照(中文在上,英文在下)復印件,連同原件來教務處驗證辦理公證。
(3)因故無法攜帶畢業證原件的學生,必須由檔案館出具證明(獎學金證書證明由學生處出具),方可辦理。
注:中、英文對照間距應≤1CM。中文是原件的復印件。
3、收費標準
按各校規定執行。
例:中文(英文)成績單 每份8元、各類證書公證 每份5元、封裝信封 每個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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