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一時間關于全面搖號、境外課程不準進校的討論不絕于耳。國際學校作為以引進境外教育體系為主要教學框架的民辦教育機構,是否迎來行業新拐點?
近日頒布的《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考試、教材、學生等作出了詳細規定。此次《意見》的頒布從一定意義上而言是對包括教育公平、公民同招等教育行業核心內容的探索與嘗試,同時也承擔著銜接《民促法送審稿》自提出到落地前的政策方向性導向的功能。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中提出:
1.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
2. 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嚴禁使用未經審定的教材。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使用境外教材。
《意見》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統一管理,并且嚴格限制了境外課程的引進。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也表示,《意見》發布后,需要強化引領,要求各地要從本地實際出發,科學做好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加強統籌,合理布局,優化資源配置,確保公辦義務教育的主體地位不動搖。
上述兩點為政府參與對國際學校的管控,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留下了窗口。而不得引進境外課程,則或將打破目前國際課程以學校為主要輸出的供給模式,并加速推進國際學校教學課程改革。
業內人士表示,《意見》對國際學校的經營、準入及辦學規則上作出了指導和規范,應該注意到,隨著留學人群的不斷擴大,對于國際課程的需求依然存在,未來一段時間更多的是進行“供給側改革”,從原來的學校為主,將會轉化為包括校外機構、在線教育等多種形式,行業也會因此帶來新的機遇。
我國廣義上的國際學校分為3類: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公立學校國際部/班、民辦國際學校。其中,幼兒園及義務教育階段,公立學校國際部/班以及民辦國際學校在之前均可在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引入國際課程,而在高中教育階段,則多數以國際認可的A-level、IB、AP等課程為主。據不完全統計,在我國英式國際學校中,有將近43.6%的含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全部采用國際課程,并未含有國內的義務教育階段相關課程。由此來看,在本次《意見》具體實施過程中,國際學校將首要面臨來自課程設計方面的考驗。
根據國家教育部的統計,我國當年出國留學人數自2007年的14.40萬人逐年增長,至2017年已經達到60.84萬人,短短十年間,出國留學人數增長幅度達到322.5%。而我國出國留學的人員構成中,已經不單單是曾經在20世紀90年代孕育出的高等教育留學人員,自小學甚至是幼兒園就開始的國際化教育,已經在其中占據不可或缺的位置。
2018年我國國際學校的總數(包含公立學校國際部、民辦雙語學校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等)已經超過820家,而新學說預計在2020年,我國國際學校市場規模將達到436億元。
國內最早意義上的國際學校,要追溯到1969年,北京巴基斯坦使館學校的成立,相較于當時的公立學校,這所使館學校僅僅是增加了語言和民族文化的教學內容與比重,與現在的國際學校在定義上仍然有很多差距。而1997年7月31日國務院公布的《社會力量辦學條例》為國際學校的發展增加了市場的力量。《條例》中明確社會力量辦學事業是我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并將社會力量辦學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之中。從此,社會力量辦學逐漸進入我國的教育體系之中。國際學校也成為不少看準國內高凈值人群擴張機遇下不少企業和個人的選擇。
這一階段國際學校的發展代表了中國家庭在教育觀念上的一次轉變。國內高考自1977年恢復以來,雖然有后來1999年的高校擴招釋放部分壓力,但仍然是國內競爭最激烈的考試之一。對于伴隨中國經濟發展迅速積累了財富的家庭而言,讓學生避開高考,通過申請國外本科完成學業成為了熱門選擇,國際學校因更加靈活的招生和辦學條件,在這種氛圍的烘托下進入快速擴張期。
而國際學校的市場受制于學校對于包括土地、師資等在內多個層次的需求,多以區域性品牌為主 ,分散程度較高。頭部教育企業基于已經形成的品牌化、標準化、教研等優勢,借助資本力量,逐漸發力市場整合。以通過自建及PPP模式為主要擴張模式的楓葉教育為例,2017年初,楓葉教育作價7791萬元取得海南國科園實驗學校47.5%的間接控制權,同年又以8905萬元取得深圳伊思頓龍崗國際書院55%的股權,正式進入廣東省及深圳市國際教育市場。
在教育政策風險頻發的2018年,國際教育也面臨下一次的轉型與升級。2018年《民辦教育促進法》進行第三次修正,這次修正可以視為國內民辦教育市場正式開啟分類管理的開端。《民促法》中明確指出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同年8月《民促法實施條例(送審稿)》對社會力量辦學進一步明確規定:實施集團化辦學的,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加盟連鎖、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至此,集團化教育企業參與義務教育階段的方式進一步減少。
上述兩個文件對于國際學校產生從形式到內容的整體變化。在2018年之前,國際學校由于引進全套的國際教育體系,所以大多數為十五年一貫制為主,覆蓋學生從幼兒園到高中多個學齡階段。然而,當集團化辦學不能再進入義務教育學校及幼兒園時,國際學校很有可能打破小-初-高一體化格局,先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優先舉辦高中階段的國際學校可能是短期內的趨勢。加之自2015年起公立學校不得舉辦國際部后,也為國際學校特別是高中階段的辦學集團提供了市場整合的空間。
對于幼兒園及義務教育階段,一方面受制于教學體系不能完全引入國外課程,另一方面非營利的性質也限制了辦學所得。在雙重壓力下,國際學校或將從補足非公立教育市場的性質向特色化及個性化的教學內容進行轉變,由補足變成一定程度上與公立學校的“競爭”,為基礎教育階段的學生提供除國內知識體系外更加多樣化的課程和升學選擇。
2018年6月,凱文教育在北京朝陽凱文學校啟動招生僅1年且未實現充分招生的情況下,發布公告收購美國瑞德大學下屬的威斯敏斯特合唱音樂學院、威斯敏斯特音樂學校和威斯敏斯特繼續教育學院,并接管后續運營。雖然由于中美貿易爭端等原因的影響,該交易最后未能達成。
然而,從凱文教育公布的最新公告來看,未來凱文教育和威斯敏斯特音樂學院將在師資培訓、招生以及課程體系設置方面進行至少為期3年的合作。而在其2018年度報告中也提及將通過開展包括體育產業合作、游學服務、留學輔導以及藝術教育等多面建立品牌優勢。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國際學校需要通過樹立差異化品牌形象,尋求下一步的發展機遇。
綜上,我國國際學校的發展歷經應需求而生、趁經濟發展浪潮擴張以及目前的政策風險下的特色化轉型多個階段,是中國民辦K12教育的剪影。一方面國際學校需要滿足公立學校普惠性體系下無法覆蓋的多樣化市場需求,另一方面,國際學校也在進入到下一階段的陣痛期,不僅需要探索政策風險引導下的合規經營,更要尋求下一步的特色擴張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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