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際化日益成為全球趨勢,法律留學的申請者日益增多,英國、香港和美國一直以來都是法律留學熱門國度。英國最有名的法學院是牛津劍橋和LSE,香港最有名的法學院是港大、中文,美國則是著名的T14。
盡管都是普通法國家的LLM,但偏偏有一些已經獲得英國、香港頂尖名校學位的優秀律師仍計劃或已攻下又一個美國頂尖法學院LLM學位。
在近兩年律政學員赴美國Top14法學院的背景中我們發現:
Q同學在已擁有知名985法本、英國Top5碩士的背景下,仍在港澳地區紅圈所2年工作期間的高強度律所環境下準備了赴美的留學材料,并最終喜獲哈佛、斯坦福的LLM錄取。
Z同學在已擁有211知名法本、英國Top5碩士、2年外所經驗的背景下,再次準備申請材料,摘得NYU的錄取。
L同學在已擁有211法本、香港LLM的背景下,依然選擇在高強度的律所工作之外擠出時間準備了赴美留學的材料,并最終喜獲NYU的錄取。
W同學在已擁有英國本科、美國商科碩士的多重海外背景下,依然選擇申請美國LLM,并獲得喬治城錄取的喜訊。“窺一斑而知全豹”。
已獲得英國、香港法學學位且又有高端律所工作經驗的優秀律師們為什么要在已有光鮮學歷、高強度工作環境下準備材料赴美求學?
除了學無止境、自我高要求的驅動力之外,更深層次的原因可能涉及多個方面。
一方面美國法學院學費高昂,英國、香港無論學費還是生活費均“實惠”很多,通過先獲得一個海外LLM回國工作幾年再去申請美國法學院,經濟壓力小很多,同時還能因前期的背景積累,申請到更好的法學院,這樣在美國畢業之后無論是選擇留美還是回國在各方面經驗上都具有極大的競爭力,“曲線救國”獲得的薪資、職位翻倍不是夢。
另一方面英國、香港的律師資格的通關之路非常復雜(LLM、JD和PCLL:關于香港法學院申請和就業的一切),當地法學院LLM畢業后并不能直接通過單純的考試獲得,這樣導致的結果是哪怕已獲得了英國、香港當地的律所工作,但仍然有極大的瓶頸,只能做在法律助理的職位上而沒辦法進一步晉升。
而若是去美國讀LLM,只要肯下功夫,一般都能順利拿到美國律師執業資格(LLM的NY Bar通過率是CA的近三倍?!全面解讀美國律考),這樣的背景無論是留美還是回國均不會對執業的晉升造成阻礙,甚至還會是加分項。
另外,如果已在國內的國際大所工作了兩年又去美國拿了LLM,然后去了香港工作,則往往可以獲得International Legal Consultant/ Legal Manager的職位,再工作兩年后便可以做Associate。
在當前中國頂尖內外資律所學歷大背景下,根據現有數據,美國的LLM/JD日益成為主流,遠多于其他地區的LLM。
著名美資所Jones Day共有17位LLM,其中來自美國的16位,其中還有在英國和香港攻讀過LLM的律師在美國繼續修讀LLM。

漢坤已經成為國內當之無愧的業務最頂尖、薪酬最高的內資所之一,合伙人人均創收已經超過1000萬人民幣/人。漢坤有71位律師擁有國外LLM學位,其中美國LLM占所有外國LLM的60%。
達輝是起薪最早達到2.5萬/月的精品內所之一。達輝19位擁有國外LLM學位的律師中,15位是美國LLM,其中T14法學院的LLM有8位,超過其美國LLM總人數的一半。

以上僅是對三家頂級內外所的律師構成做的一個小調查,可以發現美國的LLM對于其他國家的LLM有非常明顯的優勢。
實際上,除了天然偏向美國法學院畢業生的美資所之外,英資所和其他頂尖內資所如方達、金杜、海問等,相對于其他國家的LLM來說,近年來也是明顯偏愛美國LLM。
多個原因或導致美國認可度較高
上部分我們通過一些統計數據展現了2017年國內就業市場的客觀情況,在經過2年的發展回頭看這些數據以及分析當下赴美攻讀學位的學生背景,顯然美國頂尖LLM背景依然是眾多高端律所配置的主流,對于這一偏好的原因,可能有如下幾點:
1、美國法律教育地位不斷攀升,國內認可度已經遠超其他國家。
根據律政和大量頂尖內外所進行溝通所發現的經驗法則,發現牛劍的LLM認可度約等于美國T14法學院,公認為英國第三的LSE法學院認可度一般低于美國T14。
之前有頂尖美國所和Top紅圈所某些團隊發出的招聘啟事已經表明只招收美國LLM。
2、美國LLM注重實踐和理論結合,而相應的大歐洲地區學術氛圍更加濃厚,因此律所傾向于前者。
美國法學院的大量課程如公司法、公司并購、公司金融、證券監管等,和畢業生將來從事的美國IPO、跨國公司并購等業務緊密相關,課程除了閱讀大量案例之外,也會閱讀交易合同文本乃至招股說明書等,讓學生直接接觸實際操作。
而且,美國達學院還提供大量法律診所、模擬談判、文書寫作等課程,直接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
3、美國可以考bar,而高端律所涉外業務趨多,產生巨大優勢,英國LLM因不能考bar導致在相關領域發展的律師或者法務無法把英國學位作為一個終極學位,在瓶頸期往往還要再刷一個US的學位。
尤其是美資所,一般都會需要自己的律師擁有一個美國的律師執照,否則就沒有global pay或者不能提升為associate。在這個意義上,即使是牛劍的LLM也不能和美國T14LLM比肩。
4、美國部分學校提供LLM轉JD的政策。根據律政的總結,現在已經有10家以上的Top20法學院的LLM項目提供了轉JD的政策。
不過喬治城今年有消息傳出LLM轉JD的政策暫時并未實行(11所Top20的LLM可以轉本校JD?該不該轉?)。
同時,美國法學院的JSD/SJD項目一般也只招收本國乃至本校的LLM。因此如果想繼續深造,美國LLM也是更好的選擇。
5、相應的,在漫威、迪士尼、美劇等各種文化輸出下,美國社會文化價值觀影響力也在逐步加強,美式文化在國內的影響力遠高于英國。
同時,美國作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GDP是英國的7倍,人均GDP是英國的125%,GDP增速也遠高于英國,因此在美國經濟力量的橫掃下,美國法在全球交易中的運用也遠多于英國法。
幾句雞湯每一位法律人都有自己職業道路的選擇,無論是“曲線救國”先英、港再美國還是直接去美國,亦或是國內讀研究生,法律圈最終拼的是自己。
律政小編有朋友大專畢業,自讀本科,后來一路做到某海外500強知名車企法務總監。
說到底,讀什么樣的學校很多時候是自我能力的一種體現,并不是說讀了什么樣的學校就會有什么樣的能力,就會有什么樣的職業發展路徑,切莫本末倒置。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902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