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考核是高校教育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也是教學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評價、診斷、監控、督促等功能,是保障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新世紀之前,高校學業考核制度一直是我國高校教學改革過程中相對被忽視的方面,與高等教育的招生、就業或評估等領域相比,教育主管部門在與學業考核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方面鮮有更新。關于學業考核的學術研究更是門庭冷落。筆者于2018年11月15日以“高校學業考試”為題,在中國期刊網進行無期限搜索,僅得寥寥40多篇文獻;而以“高校招生考試”為題進行同樣的搜索,卻獲得了1700多篇文獻,若將后者換成“高考”主題,更是能獲得海量的文獻。如果說招生考試關乎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的入口,學業考核則關乎人才培養的過程與出口,二者對于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都具有重要保障作用。而高校學業考核無論是制度建設還是學術研究都十分冷寂,與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如火如荼形成刺眼的對照,不能不生發隱憂。
一、我國學業考核制度建設的迫切性與不足
在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策略實現由數量擴張到質量提升的轉變后,近10年來,教育主管部門對包括學業考核在內的高等教育教學質量越來越重視。2010年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要“全面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嚴格教學管理。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改進高校教學評估”。2018年9月出臺的《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提出了更明確、更具體的指導意見:“加強學習過程管理。加強考試管理,嚴格過程考核,加大過程考核成績在課程總成績中的比重。健全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學業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學生學習過程監測、評估與反饋機制。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選題、開題、答辯等環節的全過程管理,對形式、內容、難度進行嚴格監控,提高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綜合應用筆試、口試、非標準答案考試等多種形式,全面考核學生對知識的掌握和運用,以考輔教、以考促學,激勵學生主動學習、刻苦學習。”該文件的出臺,對于加強一流本科學業考核制度建設、提升一流本科教育質量和國際競爭力,無疑是一場“及時雨”。
我們認為,以往大學對本科教育中的學業考核環節不夠重視,大概有以下兩方面原因:
一是大學管理者對學業考核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在高等教育國內外競爭日趨激烈、各種官方評估考核和民間的排行壓力紛至沓來的當下,高校管理者深陷其中、疲于應付,在處理學校內部教學與科研的關系時,往往把重心放在后者上,對前者則采取蕭規曹隨的做法,學業考核的相關規制與管理措施鮮有革新,在教師發展培訓項目中對學業考核環節也鮮有涉及。
二是大學教師對學業考核不夠重視、在教學上投入的時間精力不足。不少大學教師是非師范出身,所了解的教育學相關知識僅僅來自短短數日的崗前培訓,教育測量學知識更是幾乎空白,因此對學業考核在教學過程中的關鍵作用缺乏深刻認識,對學業考核的態度自然也缺乏應有的嚴謹。加上大學普遍具有重科研輕教學的傾向,一流本科院校的這種傾向尤為嚴重,教師迫于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也不得不將主要時間精力投入科研上,教學工作只求“過得去”,自然不會將主要的時間與精力花到學業考核的革新與完善上。
由于學校從管理層到一線教師對學業考核普遍不重視,缺乏嚴謹認真的氛圍,甚至有少數高校采取畢業“清考”的做法,導致部分不思進取的學生樂于“鉆空子”,對課程學習與學業考核持“能過就好”的態度,對掛科課程也無所謂,只需靜候畢業“清考”來補漏。
二、民國大學學業考核的經驗與啟示
要在我國辦好世界一流大學,首先必須辦好一流本科教育,必須以世界一流大學的標準來規范和督促我國一流本科教育的質量建設與保障工程。在歐美高等教育發達國家,一流大學不僅高度重視本科教育,注重學業的多元考核,而且以學業考核的嚴格度與一定的淘汰率來保障本科教育質量。反觀我國一流本科教育的學業考核,無論是重視程度、考核理念抑或考核辦法,與世界一流大學都有相當大的差距。
如果我們把目光回溯到民國時期也會發現,當下我國一流本科教育在學業考核管理方面不僅與世界發達國家一流大學存在不小的差距,與我國近代高水平大學也有一定的距離。20世紀40年代初,盡管我國仍處于抗戰的艱難時期,但國民政府教育部并未放松對高校教育教學質量的監管與督促,自1940年始連續舉行了六屆全國高校學業競試。學業競試作為戰時狀態下一種學業考核制度,極大地激發了廣大學子專心學業,有效檢驗并提升了各高校教學質量。浙江大學、西南聯大、廈門大學等國內名校都躋身于獲獎學校之列。例如,廈門大學以得獎人數比率第一、得獎系數比率第一、得獎生所需經費最省、得獎生總數第五的成績,獲第一屆學業競試總成績第一,得到國民政府教育部傳令嘉獎。第二屆學業競試廈大又蟬聯冠軍,為29所獲獎學校中成績最優者。廈大的辦學成績獲得國內外普遍認可,被美國學者稱為“加爾各答以東之第一大學”。總體來看,民國時期我國的高水平大學在學業考核制度上有以下鮮明特征:
一是制度設計能力為本,評價理念科學合理。例如,其時的國立交通大學,各科系通常根據自身教學情況實施學業考核制度,尤其重視過程評價、注重平時學業的考查。據《上海高等教育志》記載,該校1930年教務會議決定:“每學期小考次數,應由主科教員酌定,但不得少于每周授課時數。”該校工程學院物理系“每周授課3小時,而每學期小考至少有6次,一般在一個學期中各種考試竟達四五十次之多”。
二是管理程序有序規范,組織實施嚴格認真。例如,國立北洋大學的教師在實施學業考核時對學生要求的嚴格與認真程度著實令人欽佩。在《留住記憶——北洋大學校友回憶錄》一書中,有校友回憶說:“老師采用扣分制,且嚴格到0.1分,而且絕無通融可能。張國藩教授的大一物理,有約三分之一的同學不及格,連工廠實習等實踐環節也不例外,分數都算到小數點后。且規定兩門課不及格就留級,三門課不及格就退學,所以淘汰率很高。”另據教育部在1940年5月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學業成績考覆辦法》,各校學業考核的試卷、學生平時的筆記在一年之內,教育部“得隨時令飭調閱,或于派員視察時,按照課程抽閱之”。民國大學學業考核制度管理程序之嚴格由此可見一斑。
三是學業考核形式多樣,考查標準多元實用。民國大學普遍實行臨時考試、學期考試以及畢業考試相結合的形式,學業考核不拘泥于機械的試卷測驗,而是從學科課程的特點出發,注重學生實際能力的考查。例如,北大李四光教授的地質課的考查方式就頗具特色、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許杰在《回憶我的老師李四光同志和他的科學活動》一文中回憶李四光教授的地質課考查方式為:“發給每個學生六、七塊編有號碼的巖石標本,要求我們寫答每塊石頭的名稱、礦物成分、生成條件和礦產的關系等等。”
可見,與歐美發達國家一流大學相似,我國民國時期高水平大學的學業考核制度設計理念先進、管理嚴格、形式多樣,成為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保障。從人才培養與考核評價的角度看,民國時期的這些理念與做法并未過時,至今仍富有啟示。在我國致力于“雙一流”建設的時代背景下,重建一流本科教育迫在眉睫。高等學校必須主動適應國家戰略發展新需求和世界高等教育發展新趨勢,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養的核心與基礎地位,切實貫徹《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的精神,高度重視學業考核制度建設,以此作為大力振興本科教育的重要抓手。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9024號-1